作者:成天柱判例判例法民法渊源
摘要:排除从法或者民法的本质角度来研究法律渊源,从法律适用角度考虑具体的民法渊源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研究途径。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显性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不同,但是这种选择都是从本国历史和国情出发而进行的。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在不同的国家会产生不同的优点和缺点。以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有自己的意义和局限。我国是否选择判例法作为民法的渊源,需要针对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同时保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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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发展》(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广西社会科学院主管,广西社会科学院主办,CN刊号为:45-1319/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与社会发展》是评论经济运行体制与社会发展进程之间的关系的刊物。本刊全面解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联,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文化发展,教育进步等方面的相互促进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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