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堉茜信托行为物权变动信托合同法律行为
摘要:信托源于不具有法律行为抽象基础的英美法系,是衡平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法系传统迥异,我国在移植该制度的同时必须基于本国法律生态系统进行本土化努力。应当运用区分原则厘清信托合同与信托之间的关系,对信托设立和信托生效法律行为的性质和要件加以检讨,最终区别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登记和信托行为的概念和相互关系,通过解释学方法的运用,实现本土化信托与其他民商法制度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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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CN:23-153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研究导刊》在学术委员和编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广大作者和读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龙江学术杂志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06年该刊发表的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9篇,索引收录101条。获奖情况2007、2009获第二届、第三届“北方优秀期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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