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构建中国地方政府收入体系理论的若干思考

作者:梁季体系理论政府收入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可支配财力地方税体系市场经济中央政府

摘要:(一)我国构建地方税收入体系的必要性分析一是发挥地方政府主动性和能动性的需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职责,相应给予其一定财权和充裕的可支配财力,符合市场经济下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中国30多年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既离不开中央政府的顶层规划,也离不开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自发式创新改革。建立地方政府税体系,而非过多地依赖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预期(收入规模、收入结构),便于其主动、提前安排当地经济社会事务,保证决策更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地方政府的应对能力。此外,带有激励性质的地方税体系,也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创新、改革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全社会的活力和福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研究参考

《经济研究参考》(CN:11-30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