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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流动人口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作者:刘见; 李文杰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制度地方各级政府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教育转移支付

摘要:1.构建相对集中的义务教育经费统筹机制,为建立流动人口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提供前提条件。过去我国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实行的是“低重心”“分散性”的经费统筹机制,2006年开始实行“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这种做法应对人口在省内的流动问题尚可,但对跨省流动作用有限。在实践中,人口虽也有一部分是从农村流向省会等城市,但更多的是从中西部跨省流向东部沿海地区。因而要建立流动人口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首先就要完善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统筹机制,提升统筹经费的主体,由过去低重心、分散性的“以省为主”改为相对集中的“以国为主”,由中央政府统筹,然后按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分配资金,再根据各省经济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流动儿童人数进行转移支付。这样,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有了稳定来源,加大对流动人口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就有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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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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