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举债违法违规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行为政府投资基金资本合作
摘要:中央层面对地方举债的监管再度加码——6月2日晚,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行为。此前,财政部曾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禁止地方借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名义违规举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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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参考》(CN:11-30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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