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天冉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事业19世纪中叶农村经济组织合作金融体系融资条件发展中国家
摘要: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始于19世纪中叶,缘于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为了改善自身的融资地位和融资条件,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在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合作金融的基本原则组建金融组织,并主要为其组织成员提供融资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最早发端于德国,1849年,德国人雷发巽(Friedrich Raiffeisen)在莱茵地区佛拉梅斯佛尔德市组建,经过150多年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已经遍及全世界。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成为各国合作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