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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运行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发展

作者:陈柳钦农村民间金融运行形式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所有者权益社员股金国家控制资产负债表

摘要:1.农村信用社。一般官方界定农村信用社为合作金融组织。从信用社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上看,所有者权益里没有国家,实收资本均由合作社社员股金、企业股金构成,由此看来信用社产权是明晰的,属于人股的社员、企业共同所有,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社应属于民间金融。现实中,信用社有的属于国有金融(仍由国家控制),有的属于民间金融(实际被民间接管),有的介于二者之间。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金融实践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力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它是否能真正转变为符合国际通行的合作金融原则的机构,一段时期以来,一直争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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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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