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国平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法律保障机制农村社会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法定权利公民社会地方性法规
摘要:1.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机制。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法定权利,各级政府的责任,财政拨款支持的初始额度以及逐年增长的比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设置,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公民享受养老保障的程序,侵害公民社会养老金权利行为的外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单独制定全国农村社会保障法案。使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改变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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