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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时代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对策

作者:朱继军; 田风(摘)机构投资者市场对策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保险资金社会公众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市场中介机构证券中介机构证券市场

摘要:1.大力发展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吸引场外资金积极进入证券市场。对于拥有十四万多亿元储蓄的公众投资者,应当重视他们的投资回报,为他们提供增加财富的更多机会,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降低其投资成本并在尊重市场规律,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解决股权分置改革中给予流通股东合理对价问题,使社会流通股持有者对未来预期充满信心。应当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FII和商业银行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基金等合规资金积极入市,拓宽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提高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规范的证券中介机构加快发展。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是顺利完成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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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参考

《经济研究参考》(CN:11-30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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