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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作者:李淑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资金筹措机制政府出资政府财政拨款财政收支计划基本生活保障土地出让金保障资金社会保障

摘要:1.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必须创建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所需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政府出资部分一是从土地出让金收人中列支,这部分不应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二是政府财政拨款,政府应在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中确定一个固定比例,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专项补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构管理及运行费用,以体现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承担的公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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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参考

《经济研究参考》(CN:11-30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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