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永强; 王跃光不完全合约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合约收益剩余收益
摘要: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安排问题应该从签约前和签约后两个方面入手.签约前剩余权利的安排具有规范的性质,它往往会以效率为导向,主要影响因素有当事人的退出成本、个人主观判断、风险偏好以及监督难易程度等;签约之后的履约过程中,剩余权利的再安排更具有实证性质,主要取决于合约当事人的谈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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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CN:51-131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学家》刊载经济学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极其运行机制研究、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问题研究等。刊登调研报告以及当代国外各派经济理论的介绍和评介等。读者对象为经济研究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经济院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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