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洪曙财产税性质税收原则
摘要:财产税历来都是美国等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来源,但长期以来遭受了各种争议。本文认为财产税在公平税负、保证财政收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征管透明以及支持地方财政自治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从而符合广泛认可的五大税收原则,可以把它归于良税的范畴。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我国也应尽早开征财产税并使之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学动态》(CN:11-10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0531 评论 52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19072 评论 1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14791 评论 37
部级期刊
人气 11564 评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