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宁滥用独立地位资本不足人格混同
摘要:2005年我国公司法引入“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并确定适用该制度的核心要件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但学界对滥用行为的内涵理解不尽相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性行为应当包括公司资本严重不足和股东与公司人格高度混同两类,其适用前提必须是该行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质结果,且债权人应当履行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适当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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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CN:14-105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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