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学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契约性质
摘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一种独立的企业形态,其存在依赖于分工合作收益和交易费用的节约.从企业性质上看,只有具备龙头企业契约产权特征的才是龙头企业,因此完全产权一体化的农业企业不是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一种相对松散的具有一定市场特性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应该考虑从加强农户资源权利和增大龙头企业选择空间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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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CN:14-105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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