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金龙 胡建 许月明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农民利益城乡统筹
摘要:禁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既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歧视性的二元土地管理体制的遗痕。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禁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会带来土地产权关系混乱、隐形流转难以避免、建设用地失控、流转收益流失等问题。虽然一些地方率先突破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禁区,但其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流转范围受限,没有真正实现流转自由;二是对农民利益缺乏保护,农民难以从流转中获益;三是各地的流转收益分配办法缺乏理论依据,更没有法律规定。流转政策尚需统一和规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