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可证券化资产标准论

作者:王健证券化资产理想标准法律标准可预见性可转让性

摘要:可证券化资产的标准有理想标准和法律标准之分。理想标准仅是人们的一种期待,只说明了可证券化资产的经济特性。至于可证券化资产的法律要求并无涉及,这是其致命的一个弱点。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上的要求有时更为重要。本文认为可证券化资产法律上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可预见性,二是可转让性。作者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CN:51-102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体制改革》辟有现代企业制度研究、产权改革探讨、宏观经济管理与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改革、股票与证券、金融体制改革、经济学家改革思想介绍等。适合经济研究人员和经济工作者阅读。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