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浩中世纪西欧市场治理法治化
摘要:中世纪西欧市场治理是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兰克王国的市场像罗马帝国一样属于国家所有,国王对市场拥有批准权、征税权和治安权等。封建化促使加洛林王朝将市场作为一种特恩权授予教俗贵族,使其享有市场的税收权和司法权。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市场是自然形成的,缺乏制度和权利内涵。诺曼征服后,批准市场成为国王的特权,市场变为在特定时间和地点举行的制度和拥有税收权、司法权的法律权利,由国王授予自治城市或教俗领主。中世纪中晚期,英国市场的治理既包括国家层级的特许权、实施面包和麦酒法令以及度量衡法令等,也包括国王、城市和教俗贵族等市场所有者行使的征税权和司法权,上述做法推动了市场治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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