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志坚英国已婚妇女大法官法庭财产权
摘要: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已婚妇女享有广泛的财产权,而诺曼征服之后形成的普通法却将这些权利削弱殆尽。根据普通法中的夫妻一体原则,已婚妇女与丈夫实属一个整体,而丈夫则代表这一整体,妇女的财产权利所剩无几。15、16世纪,为了保护已婚妇女的权益,大法官法庭一直与普通法相抗衡,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匡正,不但为已婚妇女争取到"夫妻共同占有地产"和"零用钱",还通过托管形式让已婚妇女占有"独立财产"。大法官法庭的这些举措不仅为已婚妇女争取到了现实的权利,还有助于培养英国"和平"、"渐进"、"改革"的文化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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