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西筠初等教育慈善教育教育法
摘要:19世纪前,英国教育长期为宗教所控制,教育双轨制限制了劳动群众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慈善教育的发展则对初等教育事业颇有贡献。19世纪初国家开始干预教育,1833年议会首次拨款资助初等学校;1870年颁布的教育法将全国划分为学区,制定出对学区拨款的分配、使用办法,对宗教课程的诸多限制,第一次从法律上确定了政府在教育事业中的主导地位。尽管改革中有不足、有妥协,但是这次改革在英国教育发展史上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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