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文燕; 朱柳月污染环境罪行为紧迫性作用关联性
摘要:并非所有与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需要通过刑法规制,并非所有的帮助行为都构成帮助犯,具备可罚性,污染环境罪中立帮助行为即在此列。同时,污染环境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做单独讨论研究。基于客观归责理论,进一步提出双重客观因果关系说,分别从行为紧迫性、作用关联性两方面认定污染环境罪中立帮助行为的因果关系。文章运用双重客观因果关系说,对行为主体进行类型化分析,最终可以得出部分污染环境罪中立帮助行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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