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秀娥反洗钱工作多样化个人存款账户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洗钱法律体系法律法规法制建设
摘要:近年来,我国日趋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和反冼钱检查、打击的力度。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2000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变名制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冼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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