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红凤自然垄断竞争治理特许经营权竞标可竞争市场标尺竞争直接竞争
摘要:传统规制理论认为,为了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进入规制和价格规制乃至质量规制。但新近出现的规制框架下的竞争理论则提出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竞争治理,如特许经营权竞标、可竞争市场、标尺竞争、直接竞争。前两者被认为是“适合于市场的竞争”,主张在规制领域引入事前或潜在竞争,来替代规制,达到社会最优化效果;标尺竞争试图让被规制企业与“影子企业”进行竞争,以解决效率问题;直接竞争从理论上讲比较完美,能促进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但本文分析表明特许经营权竞标和可竞争市场两种间接竞争无法替代规制,而只能是对规制的一种补充;标尺竞争由于被规制企业往往差异很大,使用回归分析也无法抹平异质差异,且企业间存在合谋问题等,也只能是对规制的一种补充;直接竞争在实践中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无法完全替代规制。因此,为了兼顾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对自然垄断产业不能完全实现竞争治理,而需要竞争与规制两种资源配置方式进行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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