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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我见

作者:张莺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改革超额累进税率生产经营所得分类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业户

摘要:一、现行税制概况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开征个人所得税至今,一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以下简称分类税制)。分类税制是以分类表为基础,将纳税人所得按不同来源划分若干类别,按照规定的不同等级确定税率,以超额累进计征办法课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征税项目,各项所得分类征收,实行差别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所得税率为20%,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的办法;其他所得税率为20%。各项所得不再汇总纳税.扣除额也各不相同。分类税制优点是能够从源泉上课税,适应了我国课税之初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税收征管落后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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