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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物权法》确立之预告登记制度

作者:杨泽涛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法不动产物权变动异议登记法律性质立法原因请求权

摘要:一、预告登记的含义、立法原因及法律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同属预备登记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在不动产登记法上与本登记(又称终局登记)相对应的一项重要制度。预告登记制度发端于早期普鲁士法所规定的异议登记。当时的异议登记是为了保全权利或者顺位而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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