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谨征收管理房产转让法律思考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个人住房国税总局财政部
摘要:一、两个通知 在8个月之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两个重要通知,一是2006年7月18日《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一》),对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二是2007年2月28日国税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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