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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梁娟娟知识产权保护财产所有权权利客体民事权利知识产品权利人专有性制度体系精神财富非物质性

摘要:在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知识产权之所以与传统的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一种知识产品。而客体的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人甚至认为,“知识产权惟一的特征是其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与其他有形财产比,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专有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的对其权利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品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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