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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制度

作者:谢雯; 刘长春; 焦跃辉一人公司制度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原则内部制衡机制经济基础内在驱动力

摘要:一、引言 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有存在的客观社会根基。其一,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一人公司产生的内在驱动力。有限责任制度最初是被赋予股份公司股东的,以刺激投资积极性。一人公司可使惟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其二,传统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为一人公司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其三,巨额资本的涌现为一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其四,高科技发展的条件下,中、小型规模企业具有构筑一人公司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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