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静; 高瑜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软件侵权行为计算机程序著作权法保护形式多样前期投入存储媒体集成电路不法分子
摘要:一、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凝聚了开发者的大量时间与精力,它的开发难度大,周期长,投资高,需要极高的前期投入,然而盗版者却可以凭借其复制快,侵权容易,销毁证据也简单、迅速等特性而轻而易举地对软件进行侵权。计算机程序的表达较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对象特殊,其既能以源代码表达,还可以以目标代码和微码等表达,表达形式多样。另外计算机程序表达的存储媒体也多种多样,同一种程序分别可以被存贮在纸张、磁盘、磁带、光盘和集成电路上。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内容与表达不易严格区别界定,就使得现行版权法模式对软件侵权行为难以认定,纠纷难以解决。这些都使得计算机软件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盗版和篡改利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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