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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作者:李鹏; 罗小丽个人破产制度中国自然人破产能力债务清偿关系信用制度社会关系债务人债权人

摘要:个人破产即自然人破产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在破产法制史上,个人破产是破产法的起源,贯穿了破产法发展的全过程,法人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基础上的延伸.无论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也无论实行商人破产主义抑或一般人破产主义国家,自然人破产作为破产法调整对象之一始终在破产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反观我国现行破产立法,却排斥了企业法人以外的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民事主体,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鉴于此,本文就关于是否需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了讨论,对是否需要改采一般人破产主义,将破产法适用范围扩展到一般的民事、经济主体做了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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