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红梅; 王刚(指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适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司法层面司法机关
摘要: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有关公民个人信保护的立法不断得到完善。以我国刑法为例,在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具体表现为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两个罪名。而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则进一步完善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表现为将前述两个罪名进行整理、合并,单独规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次司法层面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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