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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公路工程监理寻租行为的建议

作者:袁金标公路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寻租行为经济利益最大化非生产性利润委托方信息不对称监理方

摘要:一、引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模式下,委托方和监理方是典型的委托-关系。由于监理方要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基于与委托方的信息不对称,当工程监理方的一些行为委托方无法观测时,工程监理方一方面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选择消极怠工的方式,产生隐藏自身行动的道德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能会利用委托方赋予的一些权力,向承包方进行寻利活动,甚至可能与承包方合谋,进行不利于委托方的寻租活动,追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进而获取自身利益。这就是工程监理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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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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