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露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商品房政策资金
摘要: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字面意思来理解,它应该是政策性住房,带有政府保障的性质,也就是说,对那些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中低收入者,政府有义务满足他们基本的住房需求。因此,相对于同区位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因带有政府补贴在内并实施着严格的政府指导性定价,从而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其一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热烈追捧,一直维持着供不应求的局而。不过,国家决定全而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并不全足为了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另一个原因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其有关政策的初衷就没有仅仅局限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范畴之内。按照“23号文”的说法,始于1998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为完成“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丰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这一目标而推出的。也就足说,经济适用房是国家要发展的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正是这种政策定位上的模糊,使得经济适用房很难与商品房划地为限。作为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本应有一个数量的限制,不宜全面铺歼,但一来因为中国的人口结构还不是橄榄犁,中低收入家庭占了人口的70%-80%,二来国家把它作为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手段,因此,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就注定了要在政策房与商品房之间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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