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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缺失背景下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悖论

作者:巫文勇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缺失改革悖论法律出资比例最低限额股东出资

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废除了一般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要求,删除了首期出资比例、法定缴付期限以及货币出资最低限额的规定,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业界对这一制度论证出诸多优点,但却缺乏对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所需法制环境的客观认识和制度规则的理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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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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