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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姓名权商业利用的法律形式

作者:李林启姓名权商业利用法律形式

摘要:姓名权是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是最为基本的标表型人格权。传统民法着重强调姓名权与主体联系密切的非财产性利益,强调姓名权是一项旨在维护主体人身专有标识安全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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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刊

《经济导刊》(CN:11-305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导刊》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宣传改革开放为主旨,深入探讨我国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介绍发展市场经济的国际经验和新知识;重点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尤其是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的创新、现有投资体制与投资方式的创新、企业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及证券市场中的实际操作业务和实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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