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中级人民法院个人利益人民检察院有期徒刑水电公司阳泉市
摘要:3月18日,由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挪用公款、受贿、贪污一案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廷容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经法院审理查明,孙廷容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期间,个人决定将3500万元公款质押贷款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591910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3053449.4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公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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