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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钱救妻案”中的情与法

作者:吴军 景永利有期徒刑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社会效果尿毒症辉县市河南省人性化

摘要:为了给患尿毒症的妻子筹措治疗费用。借债无门的丈夫铤而走险抢了两万元钱。按照法律规定。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缓刑适用于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此案也不能适用缓刑。2010年1月14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抢钱的丈夫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对此,有律师质疑法院有轻判之嫌。而大多数人认为,这种人性化判决。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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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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