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柯首例流浪汉车祸诉讼主体资格政府救助身份人员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检察部门法律问题保险公司生命权南京市民政局民政部江苏省高淳县致死索赔
摘要:走在大街上,我们经常看到那些衣衫褴褛、无家可归,靠乞讨、救济度日的流浪人员.这些流浪人员的生命权往往很难得到保障,当他们遭遇车祸等人身伤害致死时,由于身份不明,身边没有亲人,无人替他们索赔,导致"撞死了白死"的事情屡屡发生,肇事者也由此得以逃脱经济惩罚.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民政局接受检察部门的建议,打破惯例,在全国率先以政府救助机构的身份,为身亡流浪汉向肇事方及相关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一时间,围绕民政部门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等法律问题,引发了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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