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钧; 王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二元架构
摘要:生态补偿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在国内最早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其研究领域的拓展经历了自然科学、经济学和法学三个重要阶段。文章认为当前生态补偿法学研究的核心应当是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并具体分析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内涵和目的,进而探讨了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文章结论指出国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应当进行二元架构,在立法实践中同时设立"基础型"和"延展型"两种不同类型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满足社会主体不同层次的生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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