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霞; 李传军大理寺御史台权力制约魏晋南北朝
摘要:《北齐书·宋世轨传》所记高洋对大理少卿宋世轨所说的“台欺寺久”,反映出北齐乃至整个北朝时期纠察和司法即御史台和大理寺这两个平行机构之间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关系。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理寺或廷尉为审理刑狱的机关,而御史台为纠察百官的监督机关。两机构之间既存在着权力的分工和制约关系,其地位又有所差别。保持御史台和大理寺之间微弱平衡的均势关系,既有利于保证中国古代的司法公正,减少冤狱的产生,也是皇帝对司法机关乃至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控驭的政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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