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外来人员因小区健身器材受伤,谁负责?

作者:周长鹏健身器材外来人员受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工作小区业主诊断治疗

摘要:2018年10月19日,3岁的英国人露西随母亲到某市南大院小区,露西一家并非该小区业主。露西在其母亲聊天时独自使用已坏多日的腹背锻炼器,导致左手中指被设备夹伤。当日至该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治疗,因伤情严重,前后住院及恢复期间花费共计11445元。据悉,南大院小区为光鼎公司开发建设,2014年11月20日,光鼎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开源公司签订了《南大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15年12月29日,光鼎公司和开源公司签订《南大院小区与物业公司物品移交清单》,移交时所有的设备完好无损。开源公司从2016年元月份起承担小区全部物业管理工作。那么,对于露西的受伤,光鼎公司和开源公司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金桥

《金桥》(CN:37-1399/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金桥》杂志是一本面向韩国读者的韩语刊物。杂志坚持“向世界说明中国”的宗旨,秉持客观报道原则,精心组织稿件,刊物内容质量不断提升,被誉为“全国最好的边境期刊”之一。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