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康收入调节房地产税公民素质制度建设成本最小化机构改革对应性规则式要素综合征税权
摘要:税收总体来说,要解决政府履行职能"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也就是税收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虽然任何主体都不否定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但我国税收原则体现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是非常明显的。在税收和征收环节上,纳税人在征缴环节上发生的感受具有"税收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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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CN:11-519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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