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德忠; 任莹瑛; 郑岷商业秘密反垄断规制限制竞争行为滥用知识产权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规滥用行为
摘要:商业秘密尽管不具有独占性,但权利人仍然具有相当的优势地位而可能发生滥用行为,从而限制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利益,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均制定有相应的反垄断法规或者指南可以适用,并在涉及商业秘密的转售价格限制和划分市场等方面发生了实际案例,我国也出现过相关案例,国家工商总局并且出台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但是相关规则还有完善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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