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虚开发票入刑切勿再触碰底线

作者:黄鹏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当事人公司工贸

摘要: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涉税高发违法行为,也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对象,当事人一旦触犯刑罚,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大好年华就这样浪费,真是让人惋惜。黄某和陈某受雇于付某成立的“厦门X森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视野

《经济视野》(CN:10-105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