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京柱二手房交易罚息利息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案情简介买卖双方房屋出售
摘要:案情简介 买卖双方于2015年12月18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卖方以876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出售给买方,且双方按合同约定各自履行了定金支付、赎楼委托等义务.后因赎楼利息和罚息的交付发生纠纷,卖方要求买方支付约24万元的违约金,双方由此引发争议.买方委托丹柱法律团队本案,刘京柱律师和曾俊欣律师出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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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视野》(CN:10-105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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