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鹏物业费合同法律关系法律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当理由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司法实践
摘要: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中,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主要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基于“正当理由”业主可拒交物业费,因此何为“正当理由”以及“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成为司法实践中解决物业费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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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视野》(CN:10-105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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