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令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筹集资金财政部农村公益事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
摘要:“一事一议”制度是我国税费改革后,集体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向农民收取,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资金的办法。2008年2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三部门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进行奖补试点;2012年1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这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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