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骆婧雯; 周舟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冲突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经济水平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的增加使知识产权的概念被人们熟知,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逐渐被人们重视。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在这种审判体制下,就会造成审判管辖权的冲突,而三大诉讼法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不一致,使得该类案件的审理变得尤为复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也提出:“要研究设计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等战略措施,可见,为顺应世界经济与我国的发展趋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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