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比分析直接收款和预收货款的税务处理方法

作者:汪维雅预收货款直接付款税务处理

摘要:在我国的成文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针对增值税务发生时间的确认,依据结算方式的不一样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其中划分的对象就是直接付款方式销售货物和预收付款方式销售货物两种。在这两种不同的结算方式下,增值税务的发生时间也讲述的十分详细。但是具体什么是直接付款销售货物,什么事预收货款销售货物,中国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为缺乏统一的解释,所以在实务中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做法。本文就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分析讲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之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视野

《经济视野》(CN:10-105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