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修改简政放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政务服务管理条例法律障碍
摘要:根据4月1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对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根据决定,在推动网上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方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作了修改,删去了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持相关文件前往现场办理的规定,确保通过网络办理相关审批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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