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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官司”因哪般?——以案说法析“表见”

作者:吕怀波家具厂合同设备供应商行为人经理本公司拾得人相对人

摘要:一年前的一天,某公司的业务员向该公司王经理汇报,称自已保管的已加盖了公司印章的一份空白合同不填与公文包一起丢失。为防止拾得人利用此合同,王经理立即让该业务员以公司的名义在当地的晚报上刊登了此空白合同遗失作废的申明。但事隔不久某电气设备供应商找到王经理,声称一个月前一姓李的人以王经理公司的名义与其订立了购买价值二万元电气设备配件的合同,李某取走了货并付现金三千元后,未能按约在取货后十日内付清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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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

《江淮》(CN:34-127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淮》杂志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正确导向,体现“三贴近”要求,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宣传阵地、决策参谋、工作指南和学习园地。紧紧围绕省委宣传部的工作重点,紧贴宣传思想工作实践,努力成为指导、交流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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